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江海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商超,集中开展了一次禁用“生鲜灯”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所谓“生鲜灯”,是一种通过特定色温、光照度改变肉类、果蔬等食用农产品视觉外观的照明灯具。在它的照射下,产品色泽会显得格外鲜艳、诱人,可能掩盖其真实的品质状况,影响消费者的正确判断,存在误导消费的隐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本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各经营场所的照明设施使用情况。他们深入肉类、海鲜、蔬菜、水果等销售区域,仔细核查灯具类型,对疑似使用“生鲜灯”的摊位进行现场指导和责令整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详细解读了相关法规要求,强调了使用合规照明设备、真实呈现产品外观的重要性,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撤掉‘美颜灯’,让农产品露出‘素颜’和‘本色’,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也是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江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不仅是对违规设施的清理,更是一次广泛的普法宣传,旨在引导经营者转变观念,认识到真实呈现产品品质才是长久的经营之道。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户已按要求更换了普通白光照明灯,肉类恢复了其自然的色泽,蔬菜水果的本色也得以清晰呈现,市场环境更加透明、诚信。对于个别仍未整改到位的商户,执法人员已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进行后续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江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果。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用农产品时,可以主动要求将商品移至自然光下查看,或通过触摸、闻味等多种方式综合判断其新鲜度,提高自身辨识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透明的消费环境。